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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保险业亏损 反垄断后消费者亦难获利
2014年9月22日来源:搜狐汽车

  在近期汽车反垄断风暴开出的“天价罚单”中,有一张1.1亿元的罚单开给了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保险公司,其垄断主要表现在约定车险费率折扣幅度,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。

  这张上亿元的罚单创造了保险业反垄断的新纪录。和针对其他领域的反垄断一样,消费者都愿意相信这样的大手笔有希望让保费下降,为自己带来实惠。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。以浙江车险为例,发改委的处罚决定其实早在9个月之前已经下达,但据了解,杭州多家4S店目前的车险费率基本没有变化,新车第一年商业险折扣仍为业内此前约定的9.5折。

  4S店与车险合作模式仍在

  这张保险业史上最严的罚单,暴露的是保险公司之间、保险公司与4S店的利益纠葛。

  作为传统的车险销售渠道,4S店掌握了数量庞大的客户资源,把握着车辆销售和维修的端口。保险公司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,已与4S店形成绑定合作的常态,并向4S店提供代理费用。按照有关规定,保险公司提供的代理费用为商业险总额的15%。

  此次反垄断处罚破除的是保险业内的横向价格协议,而4S店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绑定合作关系却依然存在。消费者购买新车时常被要求在4S店内购买其合作公司的保险,而价格往往比电话车险等其他渠道要高。因为4S店保险中的代理费用在电话车险被让利给了消费者。

  另一方面,保监会的数据显示,目前国内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款七成用于支付汽车零部件的更换。2013年共有近60家厂商对零配件价格进行了170余次调整,保险公司赔付成本不断升高。

  此次汽车反垄断同样涉及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处罚,期望改变不合理的汽车零整比。但从目前的零整比调整情况来看,实质上的下调水平有限。要想车险公司因此下调保费,将会是个长期过程。

  自由市场化也有隐忧

  车险行业并不是没有经历过自由市场化。

  据悉,2003年保监会曾经启动车险费率市场化,但随之而来的价格恶性竞争导致车险行业陷入严重亏损。为了规范市场,保监会在2006年推出了人保、太保和平安三套条款标准,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统一。

  但财险公司为了获得更多保单,提供给4S店的代理费用竞相提高,早已超过15%的限制,有的甚至高达40%。车险行业亏损的局面一直持续。2013年,除了人保财险、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,全国其余46家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全线亏损。

  在湖北,目前受到处罚的虽然是一汽-大众销售公司及7家奥迪经销商,但此次查处的“导火索”正是经销商与保险公司在车损定价上的差异。湖北奥迪经销商认为,部分保险公司在车险市场的垄断对其售后服务价格形成了打压。

  此时武汉保险行业实行的新车共保政策源于2003年6月成立的“新车共保”中心,收回了4S店的车险代理权限,消费者购买新车后,统一到中心办理汽车保险手续,然后凭单据到车管所办理牌照。

  浙江的横向价格约定与湖北的新车共保政策,都是行业为了避免恶性竞争、挽救亏损局面、提高针对4S店的议价能力所采取的措施,但却都触犯了垄断法规。

  商业车险改革 前景难定

  或许反垄断对车险的处罚,更大的意义在于推动商业车险改革。正在业内征求意见的商业车型计划明年初执行新的投保及理赔方式,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将更加相关。

  目前的车险定价主要依据新车购置价进行,但真正的维修成本更大程度取决于各品牌零部件的售价及维修费用。改革之后的商业车型将采取“一车一价”的定价模式,零部件价格和维修费将直接营销新车保费,而整车企业降低“零整比”成为趋势。

  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之后,行业可能面临洗牌,实力更强的保险公司将有更多机遇,经营不善的企业则可能被淘汰出局。例如,台湾实施车险市场化改革之后,行业利润下降,继而引起了大批的兼并收购甚至清算。

  而如果行业再次出现价格恶性竞争局面,那么在有限的利润空间下,消费者享受到的保险服务质量可能出现下降,例如拖单、惜赔等问题,因为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

  对于消费者来说,希望看到的是在打破垄断、竞争更公平之时,保险费能够相应下降。但车险行业局面复杂,要想拿到最终的实惠,消费者还需耐心等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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